1、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1)建立了涵盖全过程的责任制度,负责人明确,各项责任分解清晰;负责人悉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相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制定的制度得到落实,采取了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2)执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公开制度,在显著位置张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
2、标识制度
(1)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3、管理计划制度
(1)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齐全,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危害特性、产生量、利用处置方式描述清晰。
(2)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报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内容发生变更时及时变更相关备案内容。
4、排污许可制度
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中按照技术规范对工业固体废物提出明确环境管理要求,对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自行利用处置和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符合许可证要求,按要求及时提交台账记录和执行报告。
5、台账和申报制度
(1)全面、准确地记录了危险废物产生、入库、出库、自行利用处置等各环节危险废物在企业内部流转情况;且可提供各环节台账记录表等证明材料。
(2)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如实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且可提供证明材料(如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环评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合同、财务数据等)
6、源头分类制度
所有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均按种类分别收集。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不同废物间有明显间隔
7、转移制度
(1)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2)转移危险废物的,按照危险废物转移有关规定,如实填写、运行转移联单
(3)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向危险废物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
8、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1)依法制定意外事故的环境污染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2)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
(3)按照预案要求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文章来源:云环保 公众号